恋上你看书>军事历史>移民全球>第八百八十九章:米国的建立(八)

在进入哈德逊河口之时,哈德逊认定这条,能把他带往北方的河流,是打开“西北航道”的入口。

然而很快,航道变窄及咸水消失的现象让船员们明白,他们航行在通往太平洋的航道上。

接下来,哈德逊并没有就此返航,而是继续溯河而上,探索了200多公里,抵达后世纽约州的s府奥尔巴尼。

纽约市并不是纽约州的s府。

在一个以商业为基础的社会里,Z治中心的地位,并不具备天然吸引力。

就像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只是一个地缘Z治妥协的选择,亦没有因此变成一个超级城市。

事情发展到现在,哈德逊应该已经意识到,他这次对“北方航线”的探索工作,再次不得不惨淡收场了。

针对哈德逊河的探索,真实目的变成了为荷兰探索一块,有贸易潜力的殖民地。

从结果上看,荷兰人最终对这项工作是认可的。

最起码,通过在哈德逊河口所建立的贸易据点,荷兰人能够溯河而上,向土著印第安人收购皮草。

值得一提的是,回航后的哈德逊,并没有能抵达阿姆斯特丹复命,而是在经停普利茅斯港时,被英国人扣留。

很显然,英国人也意识到哈德逊这次远航的价值,并希望他能够将探索成果交付给英国。

不过,出于个人荣誉及对契约的尊重,哈德逊还是想办法将航海日志,转交给了他在荷兰的投资人。

获得哈德逊河考察结果的荷兰,随后在此尝试了一些贸易活动,但并没有马上着手,在哈德逊河口建立殖民地。

直到1621年,五月花号差点抢滩哈德逊河口的消息传到荷兰,荷兰人才开始真正行动起来,成立了以新大陆为经略目标的“荷兰西印度公司”。

1624年,荷兰在哈德逊河口的“加弗纳斯岛”建立定居点。

次年,再从当地土著手中,购买了日后纽约市的中心“曼哈顿岛”,以兴建自己在北美的殖民中心——新阿姆斯特丹。

而由新阿姆斯特丹出发,沿哈德逊河向北探索、扩张的殖民地,则被称冠名为“新尼德兰”。

尼德兰为“低地”的意思,当时的荷兰还包括日后的比利时、卢森堡,正式名称为“尼德兰联省G和国”。

可以这样说,半个多世纪前英国人,对“东北航道”的探索工作虽然遭遇失败,但却意外打通英、俄海上贸易通道,及催生“m斯科公司”。

半个世纪后,又一名英国人代表荷兰,针对“西北航道”的探索工作,又计划外的成为了“荷兰西印度公司”的催化剂。

类似“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的例子,在大航海时代比比皆是。

就像原本以为自己发现印度的哥伦布,却帮助西班牙和欧洲,打通了通往新大陆的大门一样。

这些“计划赶不上变化”的案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最重要的,其实并不是既定目标能不能达成,

因为这个目标本身,就有可能是不现实的,但只要能勇敢走出去,这个世界就会给你以回报。

好了,我们还是来看看由哈德逊的这次探险工作,在地缘Z治层面所带来的后果。

最直接的后果,是因为荷兰人的插入,使得“新尼德兰”或者说“纽约”,在当时,成为了英国在北美殖民地的南北分割点。

这一点,倒是与其气候分割点的属性极为贴合。

至于说哈德逊本人,他的故事却还没有结束。

以“地缘”这个视角来说,并不会去追溯某个传奇人物的一生,但如果这个人的经历,与重大地缘事件相关的话,那还是一个很好切入点的。

以这个需求来说,哈德逊生命终结前的最后一段经历,可以帮助解开另一个谜题,那就是为什么会有“J拿大”。

最早帮助法国发现哈德逊河口的,是1524年的一名意大利人。

最早代表西班牙登陆哈德逊河口的,是1525年的一名葡萄牙人。

而最早帮荷兰探索哈德逊河的,又是一名英国人{1609年}。

好了,听到这些是不是有点晕?

其实将“航海家”服务于“外国”的现象,与我国春秋战国时期,那些在各国,寻找实现抱负机会的“客卿”做类比,就比较容易理解了。

在大航海时代数以百计的航海家中,哈德逊之所以能够获得学者的青睐,原因之一在于他的传奇经历。

1610年,这位帮助荷兰撕裂英国殖民地的航海家,再次从m斯科公司,得到了一份工作合同,替后者探索“西北航道”。

这次,哈德逊没有再跑到纽芬兰岛南面去,而是老老实实的驶入拉布拉多海。

在哈德逊还在思考,下一步的方向时,我们不妨先结合地图,从天帝视角来观察下,真正具有可行性的“西北航道”,应该是什么样的走向。

看看加拿大地图,你们很容易发现,在美洲大陆之北、格陵兰岛西侧,存在一片轮廓呈三角状的群岛。

这个群岛有一个,很能反映其地理、地缘Z治属性的名称——J拿大北极群岛,后面简称“北极群岛”。

这当中被为引人注目的,是三个大型主岛,包括:东南部的“巴芬岛”、西南部的“维多利亚岛”、北部的“埃尔斯米尔岛”。

以面积来说,这三个岛屿,在后世全球范围内都能够排入前十,分别为第5、第8、第10。

要知道,滋养了后世英国和5000万人口的“大不列颠岛”,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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