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凉二州乃毗邻长安城的边州,可谓是刘曜的卧榻之侧。
这两个地方若是乱起,必将引起刘曜的精力转移,从而影响楚王庭治理地方的进度,恢复生产、提高人口的效率会大打折扣。
刘曜把杨赐、郭禧等原朝中大佬从洛阳接到长安之后,表示陈王刘宠遵守了停战协议。
原先的朝臣并非全部倒向了刘曜,比如来艳等人则选择了效忠刘宠,也有人跑到了刘虞麾下。
鲁王刘虞从洛阳撤兵后,基本上可以说三王签订的停战协议发挥了效用。
汉帝国内部三王之间的形势,正式进入停战状态。
停战协议签订于六月二十日,杨赐等朝臣顺利抵达长安是六月三十日。
刘曜召集效忠他的臣工,举办朝议讨论官制,发生在七月三十日。
这中间一个月的时间,刘曜并没有闲着,他做了许许多多的事情。
这些事情当中,有三件事对未来影响深远。
第一件事,创办帝国时报,建立报纸投递系统,提高政令的普及效率。
第二件事,颁布《汉化令》,建立了一套专门吸纳和改造蛮夷即化夷为汉的制度。
第三件事,为了处理边境的问题,对军队建制进行了扩增,在军团之上设立军阀,军阀之上设立军区。
关于帝国时报,前文已做介绍,在此不再赘述。
这里重点介绍刘曜颁布的《汉化令》,与设立军阀、军区的目的。
化夷为汉的制度与刘曜实行的户籍制度有比较大的联系。
户籍记录在白色户籍簿上的人,一律属于贱民,白色的户籍簿也叫贱籍簿。
任何被抓捕的外族之人,起初都是贱籍。
会说汉话用汉字是外族人成为汉人的基础,学会说汉话,行汉之礼仪,可为平民家奴。
犯罪之人,欠债不还的人也会被打入贱籍,还完债或消罪之后,方可转为平民籍。
贱民不能拥有土地,家中子女不能进入学校学习,不能进入任何作坊或工厂做工。
贱民只能去平民及以上家庭当佣工,做工满五年后,可到户籍所在地的乡级办理户籍的机构,填写申请,从而转为平民。
拥有红色户籍证的人,即为平民,其红色的户籍证也叫平民证。
通过五年劳动改造与精神洗礼,习性礼仪彻底汉化的蛮夷,可申请参加汉化考试,合格者即为平民。
或仰慕汉化希望成为汉人,为汉帝国立下军功或为帝国发展贡献其他功劳的蛮夷,可申请参加汉化考试,合格者即为平民。
为家主服务五年,可至当地户籍管理处申请平民户籍证,通过汉化考试后,成为平民。
或由家主撤销贱民籍,替其上缴一笔钱提前申请汉化考试。
贱民从军,服役期满后,可申请参加汉化考试,合格者成为平民。
有发明创造的贱民可凭贡献,申请汉化考试,考试合格者即为平民。
平民享有选举权,可以选举平民之上阶层的人为自己的利益说话,也就是说选举亭长、里长、保长官员管理自己。
平民除了没有被选举权、当官的权力之外,其余权力、义务、责任与公民一样。
拥有紫色户籍证的人,即为公民,其紫色的户籍证也叫公民证。
其父母为红色户籍证或祖上三代生活在汉地,身世清白者,可申请为公民。
持有平民户籍在汉地生活满五年者,可申请为公民。
为汉帝国立下特大军功或贡献且持有平民户籍的可提前转为公民。
正常的退役军人或累计军功升至士官及以上者,可申请为公民。
有发明创造的平民可凭贡献,申请汉化考试,考试合格者即为公民。
公民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可被选举为乡亭里保之长。
公民与平民最多只能自建庄园一处,私产土地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数额,可以拥有工商等私财,不限规模。
贱籍是专门针对罪犯、无赖及蛮夷设定的户籍。
刘曜治下境内的地方蛮夷,与汉帝国境外的外族蛮夷执行汉化管理还不一样。
比如荆州境内武陵蛮也属于贱籍,想要成为平民,可以不用替平民做五年工,或者从军,只要能通过汉化考试,就算是平民!
汉化考试的主要内容,以说汉话、写汉字、用汉礼为主,加以对考试者祖先的考证,确定祖上为诸夏之人才有资格获得平民证。
平民相当于归化胡人之中汉化程度特别高的人,可以理解为准汉人,而公民才是地地道道的汉人。
刘曜颁布《汉化令》之后,其治下境内,原先就有户籍可查的编户民,以及没有户籍可查,但本来就是汉人的雇民等平头百姓,全部归属于公民一类。
这项户籍整编的工作,与编户齐民的政令是同时进行。
只是考虑到地方官的执行力,刘曜目前还没有在治下全境推广,仅仅在凉州、并州、益州、交州四州进行了推广。
凉、并是靠近边境,推行汉化政令,做是为了化夷为汉。
对于羌人的处置,凉州三明张奂、段颎、皇甫规就有不同的意见。
段颎认为应该剿灭,彻底灭族,而张奂、皇甫规则认为应该以剿为震慑,以安抚为主,将投降的羌人分批迁移到内地,进行稀释。
如今段颎已经过世,力主灭族的声音不在。
张奂主持着并州的军务,皇甫规主持着凉州的军务。
凉州有诸羌的时降时叛,并州有南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