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上你看书>都市现代>战场合同工>第一千七十一章 丛林嗜血者

林锐等人一头钻进这片非洲密林,把身后的追兵完全甩开了。他们绕过了拼命追赶的秘社武装人员。如果没有gps定位仪,他们几乎在迷宫一般的森林中迷了路。

这片入险象环生的热带雨林,简直像是魔鬼宫殿。亿万年来,大自然在地球上划出严格界限,造就另一种人类禁区,那就是森林和海洋。重重叠叠的植物群落将天地溶为一体,飞鸟如云,野兽怒吼,蟒蛇横行。没有人迹,没有房屋,更没有道路车辆和城市喧哗。

大自然赋予每一种生命以平等权利,相生相克,生生不息,优胜劣汰,生命进化。而繁衍和死亡一直是主宰这个世界的永恒主题。也许这里才是真正的非洲。

o2的成员们轮流在前面开路,他们挥动砍刀,在厚墙一般的藤蔓、灌木、荒草和植物中劈出一条小径来。“我们距离目标有多远?”王浩泽有些疑惑地问。

“说来话长,咱们还是边走边说。”说着话将岸从岩石上跳下来,“从gps上看,这里到达前面的目标位置,还得需要走半天时间吧?”

“差不多,天黑前能靠近他们设下的警戒区就不错了。”疯马依旧是走在前面,领着林锐和林肯继续朝秘社的基地方向去。

穿行在茂密的丛林中是件非常困难的事情,树木盘根错节,而且还有许多树藤与枝干缠绕在一起,许多地方根本就无法通过。gps经常搜不到卫星信号,而且他们必须省着点电池的电量,以备不时之需。

大部分时候,他们只靠指南针前进。不过疯马似乎总能找到通过的地方,他领着俩人穿来绕去,朝着一个方向行进。

朴东相好奇地问疯马,“嘿,豪斯。别人在森林里行走很容易迷失方向,你是不是有什么秘诀?”

“有屁个秘诀,有句老话叫老马识途。或者你跟我一样,在丛林里摸爬滚打个几年,就自然能学会如何认路。”疯马开玩笑地说。

说着话一条溪流出现在他们面前,因为湿润的原因两边的杂草和树木显得特别茂盛,河流两边的树木枝繁叶茂,树叶比别处长得宽大,而且还油光发亮。

一队人人趟过膝盖深的河水,刚来到河对岸,河边的岩石上长满青苔,军靴踩上去溜滑。王浩泽一个不小心脚下一滑,屁股一下子坐在地上,林锐伸手拉了他一把,将他拽了起来。

“妈的,这破地方真够滑的,差点把我的屁股摔成两瓣了……”

“废话,你屁股不是两半,还是整坨的?”林锐没声好气地道。

王浩泽还没回应,疯马忽然把食指放在嘴唇上嘘了一声,示意他安静。林锐等人以为有情况,本能地抬起枪口,竖起耳朵听着周围的动静。

很快他们就听到周围的灌木丛中响起了簌簌的声音,那些树叶仿佛是在微风的吹动下哗哗地抖动起来,浓密的树叶如同泛起的波浪一层一层地朝他们站立的这个位置涌过来。

只见无数条十几公分长的森林蚂蝗,昂着头从树叶上快速朝三个人蜂拥而来,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忽然冒出了这么多令人毛骨悚然的东西,仿佛每个树叶上都有一只蠕动的蚂蝗。

这些可怕的嗜血魔王是热带森林最可怕的生物之一,非洲原始森林的蚂蟥个头特别大,据说一只大蚂蟥一次能吸一斤血。森林中的河边经常有倒毙的动物,就是被埋伏在这里的旱地蚂蝗突然围拢上吸干了血而死。

这些没有眼睛,黏糊糊的东西身体像弹簧,向前爬行的时候,身体忽然伸长好几倍,行动起来非常迅速,而且嗅觉异常灵敏。

所有人都知道这种东西的可怕,不过他们还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多的蚂蝗一起进攻的场景,黑压压的沿着周围的树丛围拢过来,而且有一些不知道什么时候从头顶的树叶上落下来,掉在他们的头上、身上。队员们顿时感觉脊背发凉,汗毛孔仿佛都炸开了,头皮生生发麻,感觉像是陷入了魔窟之中。

疯马抢先大喊了一声,“快跑……”

一队人人急忙掉头往回跑,不顾一切地又跳回小河中,往河对岸逃窜,而且一边跑一边不停地把落在身上的蚂蝗往下拽,这些可怕的小东西一旦粘贴到皮肤上,吸盘就牢牢的吸附住,滑滑的身体用手抓不住,很难将它们撕扯下来。

回到对岸后,林锐感觉自己脖子上有两条黏糊糊的东西,他用力拽了几下都没弄掉。谢尔盖急忙用小刀把林锐脖子上的,两个身体已经滚圆的蚂蝗挑下来。

令人奇怪的是虽然仅仅隔着几米宽的一条小河,这边却没有那些讨厌的小东西,好像它们都有独立的领地一样。

“真是该死,咱们沿着小河向前走一段,寻找灌木稀疏的地方后再过河吧,那些地方应该没有蚂蝗。”疯马心有余悸地说。

“好吧,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大的蚂蝗,而且还这么凶猛。”

疯马看着林锐笑着说:“等到过一段时间你就知道了,有些地方的蚂蝗比这些还可怕,好在不是雨季,否则根本就不敢进入。五年前我们在执行一次任务的时候,有好多弟兄就是被这种可怕的东西弄死的。”

“这么厉害?”谢尔盖有些惊恐地问。

“当时刚好遇到雨季,我们被一大群非洲军阀围攻,有时被迫在晚上行军。你们知道这种东西爬到人身上吸血的时候,开始的时候人根本没有感觉,等发觉时它已经吸饱了。

有的弟兄太困了,坐在树下睡着了,全身爬满了都不知道,等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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