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舒知道,自己有麻烦了,他把西服扔车里,随后上了这伙人的凯迪拉克大suv。
阿舒被蒙上面罩,戴上手铐,凯迪拉克一路飚驰......
汽车停在一个别墅里,阿舒被人推搡着,进入到大厅。
不得不说一些人有怪癖,比如毒枭范甘,这是一个十足怪癖的人,所有进屋的人,必须带鞋套,两个保镖在那里嘀咕:“真变态,老子干事都不带套,到这天天戴套!”
阿舒的头套摘下来,他局,一个百多平的大厅,水晶吊灯,从三楼盘旋而下,璀璨夺目,屋里的装饰,金碧辉煌,他看了一下楼梯的扶手,是金子做的,一个陈列柜上,竟然摆着一个中国清代的生肖兽首,那是八国联军进北京时,被掠夺走的古董,竟然被范甘给弄到手,可恶!
正这时,毒枭范甘走下楼梯,阿舒注意到,整个大厅,算自己和范甘一共10个人,只有范甘自己的皮鞋可以不穿鞋套。
范甘的手里端着一个高脚杯,一点红酒在里边飘飘荡荡,他穿着西装,尖瘦的脸颊,一对鹰眼,竟然带着狞笑:“布鲁克,你让我损失了数千万美元,这笔账我们怎么算?你说呢,亲爱的布鲁克,我们的洛杉矶荣誉市民!”
阿舒淡淡地笑道:“范甘,我给你查到了杀死你儿子的凶手,你应该感谢我,但是金久鼎竟然还活着,我真怀疑你的能力,连一个老棺材板子你都拿不下,你拿我撒气?你真是头猪,你还是肥猪?”
肥猪不是猪吗?范甘有点纳闷:“你骂我是肥猪?猪和肥猪有什么区别?我似乎还不胖对吧?”范甘在屋里边走两步,非常自信地转一圈,这个时候还不忘炫耀一下自己特有的幽默感。
阿舒笑了:“你真是弱智,身体器官完好的猪可以称之为猪,但是养猪的农场主为不让猪发情,让猪早点出栏,一定要把猪阉割,肥猪是猪中的太监!”
毒枭范甘这才明白,布鲁克骂他是太监,这让他勃然变色:“来人!给布鲁克一个礼物,给他戴上白金项圈!”
两个保镖打开一个盒子,拿出一个项圈到了阿舒身边,阿舒连连躲闪,这绝不是什么好东西,但是没办法,身边有刀有枪,他死逼无奈,被戴上了。
范甘的脸上带着狞笑:“布鲁克,不要试图拿下来,你就是给fbi的拆弹专家来,他们也解不了,我可以告诉你,你看我手里这个了吗?”说着,他扬了扬一个遥控器:“只要我在这里按一下,你的脖子,嘭!就会被炸断,明白了吗?哈哈!”
看着毒枭范甘的狂笑,阿舒忍无可忍,飞起一脚,无奈,两个保镖死死拽住阿舒,尽管如此,毒枭范甘还是吓一跳,他大声喝道:“愚蠢的东西,他差点踢着我,给我拽住他!”
两个保镖死死扣住阿舒,毒枭这还不放心,他再一次摆头,又过去两个,他们死死抱住阿舒的腿,这回,范甘放心了,他把西服潇洒地甩给保镖,然后活动了一下筋骨,然后对着阿舒的胸腹一顿狂轰乱打,嘭嘭嘭,沉闷的声音在大厅里回荡。
剧烈疼痛,让阿舒表情扭曲,范甘也是练家子,他的拳头狠着呢,阿舒忍无可忍,用头狠狠撞击一下,范甘正洋洋得意,不想阿舒的脑门正撞到他的鼻梁子上,啪!范甘疼得鼻涕眼泪直流,
如果不是因为有人拉着,阿舒这一下能撞碎范甘的鼻梁骨!
范甘气恼,他掏出手枪,恶狠狠就顶在一个保镖的脑袋上,吓得那人直接跪下,他身边的保镖连忙劝道:“老板,别开枪,脏了屋子不吉利。”
范甘飞起一脚,将那个办事不利的保镖踹飞,他用枪顶着阿舒的头说道:“布鲁克,我提醒你,必须按照我的指示去做,不然,你就是死!”
阿舒毫不畏惧,他单手拽着脖子上的项圈:“来啊,咱俩一块死,来啊!”
吓得范甘连连后退,嘴里狂叫:“给我拉住他!拉住他!这个疯子!”
原来范甘是最怕死的主!
保持和阿舒十米距离,范甘点上雪茄,翘起二郎腿:“布鲁克,木先生现在抢了我的生意,你的任务是把他毁了,小男孩(毒品)归我,就是这么简单,明白吗?”
阿舒歪歪头:“范甘,早说嘛!他是我的敌人,其实,你没必要这么大动干戈,我浙西来就是想干掉他,说吧,他在哪,我明天就去。”
范甘微笑:“不行,今晚必须行动!你敢不去,嘭...”范甘做了一个爆炸的动作。
阿舒倔强地仰起头:“我说不去就不去,任何人都无法高边我的决定,你也不可以,还有,我明确地告诉你,你今天敢杀我,明天你的脑袋就掉。”
范甘站起身:“你敢威胁我?”说着,他抬起了遥控器。
阿舒不管那个,用手抓着项圈奔着范甘就去了,吓得范甘大吼大叫:“拦住他!”
阿舒停住脚步:“范甘,我明确地告诉你,诺克顿的女儿是我的女朋友,我的绿卡已经下来了,诺克顿给我办的,今天晚上他有一个小聚会,不知道请没请你。”说到这,阿舒拿起电话,拨打诺克顿的电话,然后递给范甘。
范甘有些尴尬,他不知道诺克顿今晚有宴会,估计诺克顿也不会请他,电话已经接通,他试着接听,只见里边传出来诺克顿的声音:“布鲁克,纳玛莎告诉你了吧?”
范甘赶紧把电话递给阿舒,阿舒说道:“诺克顿,我晚上可能晚一点过去,范甘先生和我谈点事。”
诺克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