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几天大的小幼犬,不过才睁开眼睛,就要为了吃食与同胞的兄弟争斗。新生的它们,可不知道什么血缘亲情,饥饿和生存下去的渴望,让幼犬们学会了残忍。
当然,这时候的幼犬太小了,不能关太久。不然结果,只会是全都死完。养犬的人,为的是能培养出,能够和草原狼对峙的獒犬,可不是为了虐待狗。
所以,幼犬们在关上七天后,就会被放出来,正常的喂养。但是休养三天后,又会被重新关起来。
幼犬们,在成长起的这段时间内,都会是这样渡过的。而最后,能成为一只獒犬,则是前所未有的被关很长一段时间。这段时间内,不会提供任何食物。
被关在一起败犬的血肉,便是胜利者最好的奖励。最后活下来的那只,便是一只獒犬。
会得到黑团子也是意外,有人前外塞外,欲重金求一只獒犬。
但是獒犬难得,这么不近人情的方法,不是每一次都有收获,大多数是死的一个不剩,要重新来过。
牧民花费了大量心血,好不容易养出一只獒犬,是为了对付草原上常见的狼。这事关身家性命的事,那是再多银钱,也不会卖一只獒犬出去。
最后被缠的没办法,买犬的人也见事情难以谈妥,为了向主人交差,便想买下一只獒犬的幼崽。
至于獒犬的幼崽,并不能被称做獒犬的事,他根本不在意。獒犬生下的幼犬,怎么就不能算獒犬了?
大概獒犬的后代,确实有着别的狗没有的韧性。不过才出生的小狗,就这样被带着离开,一路奔波竟然没有死。
最后几经周转,这只獒犬的后代,便被当做獒犬,做为一份还算特殊的礼物,送给了陇越王。
现在则落入了女公子的手里,成了一只黑团子。
越慕言看着黑团子,吧嗒吧嗒的舔着羊奶喝,一点也不娇气的样子,心想獒犬什么的就算了吧。她也不指望这只狗子,能帮她对付狼,不会咬她的鞋子就成了。
要求可以说是很低了。
原因的话,就是印象里,前世的自己家好像养过狗。
什么狗不记得,但现在她都还记得那时的想法。
养狗,费鞋。
看着看着,越慕言又忍不住伸手,想去摸下狗头。
但是这一次,黑团子就像是变了一只狗,浑身的毛炸起,露出并不尖利的獠牙,朝她低低的咆哮着。
大概,大概是咆哮吧。
其实在越慕言听来,还是呜呜的声音,但是它那个气势,用咆哮来形容,也算是贴切。
啧,还挺护食啊。
逸臣则一下紧张了起来,开口道:“女公子小心!”
啊?小心什么?
越慕言茫然的看向逸臣,难道是让她小心这黑团子?
逸臣也愣了,转头看了眼又在吧嗒吧嗒**的黑团子,不敢相信,自己竟然这么蠢。不过刚刚黑团子的那个反应,让他后背一凉,好像下一刻,就会冲向女公子似的。
“是逸臣想多了。”他胀红着脸,有些局促的道。
在越慕言看来,逸臣也是需要人照顾的性格,见他局促难安,沉吟了会,惊奇的看着他,开口道:“逸臣好厉害,竟然能这样敏锐的感觉到,黑团子刚刚的举动。”
“如果刚刚我不停下,坚持要摸黑团子的话,搞不好已经被黑团子咬了一口了。”至于那小奶牙,根本造不成伤害,就不用多说了。
逸臣正在懊恼自己,闻言不由瞠大了眼。他不敢相信,自己刚刚那愚蠢的举动,在女公子看来,竟然很厉害吗?
他很敏锐?
“女公子说逸臣很敏锐,那逸臣就会很敏锐。”一时间,逸臣那双瞳色略淡的眼眸,像是盛满了星光。
越慕言顿时被迷的七荤八素的,她能理解魏皇室的那个武安帝,为什么会沉迷美色了。
她不敢高估自己,因为她要是个帝王,也就是个‘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的昏君。
上什么朝啊,高床软枕,美人在怀,好好当一条咸鱼不好吗?
但等越慕言在幻想里回过神,就见逸臣皱着眉,看着黑团子,又转头看下她,一脸的欲言又止。
嗯?这是有话要说?
说说说,小哥哥你想要什么,我都买给你!
大概是察觉到了她鼓励的眼神,逸臣终于开口道:“女公子,这黑团子看着无害,但终究是以凶悍为名的獒犬。为了女公子的安全着想,以后在彻底将它驯服前,女公子还是不要太亲近黑团子的好。”
看了看黑团子,比装奶的盆子也大不了的小小身体,越慕言很想说一句,它还是个孩子,不要把它当成猛兽来看待啊。
但是看着逸臣认真的表情,这话她有些说不出来。
这是道选择题啊,小哥哥和狗子只能二选一。
于是,越慕言瞥了眼,还在吧嗒吧嗒的狗子,只犹豫了一瞬间,便立刻道:“你说的有道理。”
逸臣开怀一笑,眼中有着被肯定的开心,保证道:“女公子放心,等养熟了以后,你想怎么摸黑团子都可以。眼下还是暂时,由我来照顾它,让教的它懂事以后,女公子再和它玩。”
“嗯嗯,交给你,我自然是放心的。”越慕言恋恋不舍的看了眼黑团子,心想等养熟了后,这一身奶膘也就没有了吧。
想起那软呼呼的手感,她本着良心多说了一句:“其实吧,黑团子那样小,牙和爪子都伤不了人的......”
但在逸臣不认同的表情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