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上你看书>军事历史>荆楚帝国>第六十七章 英雄时代

两年招生,师校已有四千余士子,虽说诸人明白师校业成后就是教书,可仍有不少人憧憬着能出人头地,日后为臣为官,最不济也能为吏。怎奈现实残酷,大王亲口说自己只能做乡师,要么做家臣,前途一目了然,人生再无盼头。

当日,像刘季那般脱下士子袍退学而去之人便有数百,剩下三千多人最少一半心不在焉,只是苦于没有门路,不知道该投奔谁;最后一半是死了心的,能考入师校已觉出人头地,退学而去估计没几天就要饿死,做乡师也好、做家臣也好,总能有口饭吃,何必再折腾呢?

“不佞以为要与你等好好谈一谈。”正寝明堂,熊荆从大司马府出来后又使人召来万念俱灰的师校祭酒孔谦,还有抱着《鸡次之典》几欲疯癫的左尹蒙正禽。

“请大王训示。”几经折腾,孔谦心灰意冷,他已对在楚国实行文治不报什么希望,只是碍于君臣之礼,不得不在熊荆面前做出臣子的样子。他身侧的蒙正禽根本就不说话,大王竟要毁掉《鸡次之典》,他觉得与大王再无言语的必要,这次来,是被昭黍、宋玉哄来的。

“天下官职,本为民有。譬如司法,万民本有喜恶之心,知善知恶,是以‘议事以制,不为刑辟’。王制之后,法、刑皆归王有,王者所言即是法,司败之意以为判,不佞以为谬也……”

“大王欲行人治乎?”一说到法,蒙正禽顿时恢复了正常,这般问了一句。

“自然是行人治,难道要行《鸡次之典》?”熊荆笑道。“《鸡次之典》,王制之典,令律多由王定,此为人治还是法治?而今楚国变制,一人立法还是万民立法?左尹司败定罪还是万民定罪?”

“大王所谓万民,皆贵人矣。”话语到了这个层面讨论,能听懂的人已经很少。孔谦是其中之一,蒙正禽倒要比他逊色一筹。

“公族以军功流血为贵,不以如此公族为尊难道要以读书士子为尊?”熊荆微微点头,他知道孔谦不似其他酸儒那么愚蠢。“一国之制最恶者,非以公族、贵族为尊,乃以权贵为尊。昔狐假虎威之江乙,仅凭一句‘愿以身试黄泉、蓐蝼蚁’便被先君宣王封于安陵,多少楚军士卒,流血至死也不得爵禄!

楚国废王制而行敖制,法由众出,刑由众议,非流血不为贵,非智技不食禄,如何不可?”

流血的是甲士,智技的是工匠,纳粮纳税的是农商,读书人几无地位可言。这样的社会等级制度对儒家而言比秦国还恶劣,秦国的读书人还可以为法吏,楚国的读书人为吏则当诛。孔谦长叹:“禀大王,如此行之,举国皆为杀戮之气,文气再也不存,百姓皆苦。”

“行敖制之时,楚国确无文气。”熊荆赞同道,“然召卿来此,所谓两事。”

“请大王言之。”孔谦唉声叹气。

“其一,誉士不少草莽之士,即便非草莽之士,落魄公族子弟早已不知礼法。孔卿当前往军校教导之,此教导非要彼等忠君,乃教导彼等律己;非教导彼等知仁,乃教导彼等守礼。”

“大王……”孔谦很想笑,“楚国既以流血为贵,何以教誉士礼法?”

“孔子之礼,可用,以免誉士放浪形骸;孟子之仁,实不可取。无功不受禄,若行仁,无功也受禄,建制何存,尊卑何立?故不佞要孔卿教彼等知礼。”熊荆说到此忽抽出自己的佩剑,弹了一下才道:“剑刃,便是流血之誉士,剑鞘,便是孔子之礼法。楚国的宝剑还需剑鞘装着,如此剑刃才得保存、方可不朽。”

“臣请大王废誉士杀人之制。”熊荆说的,孔谦懂,正因为懂,他方趁机求废誉士之制。

“誉士杀人不死乃言于庶民之语。誉士之中,违律杀人皆死。”熊荆沉声道。“今后,誉士有誉士之法,庶民有庶民之法,誉士有罪,由众誉士群议其罪,庶民有罪,由庶民群议其罪。”

“然庶民不知也。”孔谦不无遗憾。

“正要彼等不知。”熊荆笑道。“民,有畏威不怀德者,此等人若行仁义,必目无纲纪,伺机作乱;若行杀戮,则五体投地、心悦诚服。怀德不畏威之民,誉士岂敢滥杀?若行滥杀,其亦死也。与其杀戮,不如怀德。”

“臣知也,请大王再言二者。”孔谦心中燃起些新希望。

“二者,乃为百越。”熊荆起身道。“我楚国废王制而行敖制,何谓敖制?不佞以为敖制即氏族联盟制。无王则无国,西周时先君熊渠曾称王,然此王只存于口舌,非邦国之王,国内亦无王制。唯先君武王称王乃是真王,那时楚国才成王制,可称作国家。

楚国不行王制,政体当与百越同。既与百越同,楚越氏族何不就此联盟?”

联盟之语让孔谦、蒙正禽一震。这个提议初闻异想天开,细想又觉得浑然天成。他们如此反应,熊荆则看着不远处的钟鼎愣。楚国新政,废王制而行敖制,实质就是解散国家,再行氏族联盟制,回溯到楚武王之前的国家政制。

这种制度以后世理论言之,叫做军事民主制,是原始公社解体到国家产生过程中的一种政体。任何一个民族都曾经施行过这样的制度,‘一切文化民族都在这个时期经历了自己的英雄时代(《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p159)’。这个时代产生的英雄日后转变成为国王,最终建立君主政体,形成国家。

熊氏何时、何人成为氏联盟的领,已不可考,但完成氏族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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