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上你看书>都市现代>汉末之天下>第273章 陷阵,高顺。

陷阵之志,有死无生。

带着必死之心上战场,将死亡看做回家一样平常。

王朝更迭,天下兴亡,每次战火燃烧,总会有一些英雄应运而生,或拯救黎民于水火,或荡平群雄于寰宇,也总会有一支支军队,跃马扬刀,驰骋沙场。血肉横飞,剑折戟残。

这种军队除了勇猛的士兵外,还有一个更为勇猛的将军。

这种军队是一名将领的标志,要么无敌于世,要么全军覆没。

这就是刚不可久,柔不可守。

他们有军魂,有不屈的意志。

身怀死志而不死,遇绝境而不灭,他们需要一决死的场战斗来铸就不败神话,他们每一场战斗,都应不朽。

高顺,陷阵营。在历史上如昙花一现,却又牢牢的在史书上据一席之地。

因为这种军队,古今华夏无几。

八百陷阵,不管是拥有关张的刘备,还是曹操训练有素的青州兵,都被陷阵营破。

战之,胜之,在群雄并起的年代,陷阵营如同一把利剑,宁折不弯。白门楼下,鸠虎尚且求饶,高顺不降,陷阵营不降。

“汝有死志,可敌数十百人。但汝只是一个。”贾诩眼中精光一闪,向高顺说道。

“吾麾下千名士兵人人都是陷阵之士,都有陷阵之志。”高顺豪情万丈的说道。

“天子曾赏赐大将军一批武器,其中有大黄弩千张,大将军皆给汝部。汝若想靠千张大黄弩决战五千骑兵,必败无疑。”贾诩神色一动,转瞬间又平静说道。

骑兵奔驰,一张弩最多只有三次发箭机会。

“吾只会用一次弩,然后便冲阵骑兵,一击灭敌。”高顺向贾诩回道。

“善!汝且出城对敌,得胜之后,吾举汝功勋。”

贾诩予高顺对阵权利。

能用三次弩,他只用一次,这种必胜的气魄,让贾诩动容。

贾诩不是优柔寡断的人,主公异常看重高顺,说明高顺有惊世之才。

高顺不骄不躁,也有决战的斗志,自古以少胜多的战力不计其数。

兵之势,云谲波诡。不可以常论。

“文和,城中仅此强兵,此出城后,阴馆危也。”蔡邕对贾诩劝道。

贾诩为右军师,被刘凡赋予调兵遣将的权利,有些他们做不了主的事情,贾诩能做主。

“虽吾等有累卵之急,但城外百姓亦有倒悬之危。骠骑大将军何人也?众所周知。高顺胜,皆大欢喜;败,则发动民夫守城,未必守不住。”

贾诩已经下定主意让高顺放手一搏。

不为别的,就为高顺在危难之中,展现出的气魄。

高顺领命后,率领士兵从阴馆城东门离开。

鲜卑从汪陶那边来,高顺向东迎击。

阴馆城外皆是一马平川之地,不能依靠有利地形对鲜卑骑兵形成埋伏。

高顺麾下士兵人人背负大黄弩,持矛挂刀,威风凛凛。

刘凡本要为他们打造精炼的重甲。但时间不足,故现在他们披的还是最普通的汉军甲胄。

他们都出身于冀州黄巾,冀州一战俘虏黄巾十几万,这一千士兵是刘凡从十几万黄巾俘虏中挑选的精锐。

经过高顺半年的训练,受高顺渲染,人人具备一些高顺的血性。

他们早已忘掉自己黄巾的身份,他们现在食君之禄,为君分忧。

“军功受衔,吾部无一人挂一铁叶。他人将吾部与县兵亭卒混为一谈,此耻辱也。大将军予吾部强弩、利刃,就是要吾部如利剑一样,刺破任何防御。此战必死,在城中安能活命,怕死者,退入城中。战场之上,谁若后退,立斩不赦。”

阴馆城五里外的官道上,高顺面色刚毅的对麾下士兵言道。

这里左有骑兵难行的土丘,右面控戴河流,为鲜卑骑兵入阴馆的必经之路。

一千士兵,无人色变。

高顺不仅练其身,更练其心。每一人都视死如归,殒身不恤。

他们每一个人都有强大的信念。只要有一丝生命在,都潜力无穷。

不管多强大的军队,他们都敢正面相抗,战而胜之。

看了一遍军容,高顺满意的点了点头。他爱兵如子,自然不会让士兵去送死。

士兵在战场上不畏死,故而不死。士兵在战场上不念生,故而长存。

这是高顺的本意。陷阵,不是只一次的陷阵,而是为主公永远陷阵。

高顺环视四周,这里除了新旧杂草外,再无其他。

而杂草也不是很深的杂草,只能没住膝盖。

“按下旌旗,引开强弩。保持军阵,匍匐于杂草间,听吾号令。”

高顺对麾下士兵下达命令。

杂草太低,趴下刚好掩盖士兵的身子。坐在马上,五十步内定能看到这些埋伏的士兵。

但在远方只能看到一片杂草,没有其他寻常的地方。

当敌未至五十步时,便是高顺下令攻击的时候。以步兵之躯,突击骑兵。

一个时辰之后。

轰隆隆……

万马奔腾的声音传来……

匍匐在大地上的汉军听得最真切,鲜卑骑兵要来了。

每一名汉军嘴中都咬着一根木棍,外界的一切,都影响不到他们。他们的手一直摸在大黄弩上,充血的双目,一直瞪着“前方”。

马蹄声越来越近……

而汉军的士气越来越高。

大黄弩已经被捏在手中,越捏越紧。

作为统帅的高顺将自己的头深深的埋在草中,他没有去看鲜卑骑兵与己方相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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